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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工作

必发集团welcome欢迎光临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

发布日期:2018-05-10    作者:         点击:

2015年制订、2018年修订)

第一章  

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,进一步完善学院党政分工合作、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和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的工作制度,推进决策科学化、民主化和规范化,根据《西南财经大学学院(中心)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》,结合学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,在学院职权范围内具有最高决策权。

第三条 党政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,遵循“集体领导、民主集中、个别酝酿、会议决定”原则。

第二章 议事范围

第四条 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学院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,主要包括:

(一)传达和学习中央及上级党组织重要文件、会议精神,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具体意见。

(二)学院发展目标和规划、重要改革措施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调整;

(三)学院领导班子建设、内部机构设置调整等重要事项;

(四)学院学科建设、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国际交流合作等重要事项;

(五)学院人才人事、师资队伍建设、薪酬分配制度等重要事项;

(六)学院经费分配使用、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要事项;

(七)学院党的建设、全面从严治党、思想政治教育、意识形态工作、师德师风建设、学风建设、统战工作等重要事项;

(八)学院学生管理、安全稳定和保密工作、就业工作等重要事项;

(九)其他需要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。

第三章 议事规则

第五条 党政联席会议应定期召开,遇重要问题可随时召开。

第六条 党政联席会议成员为学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。院长助理、教工党支部书记、教授委员会主席、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主席可列席会议,列席人员有发言权、无表决权。

根据议题内容,会议由院长或书记主持。

第七条 会议须在2/3以上成员到会方能举行。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成员,对会议议题若有意见或建议,可口头或书面提出,由主持人在会上转述,但不作为表决依据。

第八条 会议议题由分管院领导提出、院长和书记共同商定,未经审定的议题不列入会议议程。

第九条 重要议题会前应充分调研、论证和沟通,形成较为成熟的意见或可供选择的方案。涉及学术问题的,要事先征求教授委员会的意见;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,要事先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、工会的意见;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,要事先听取学生代表的意见;涉及学院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,应事先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。

第十条 会议实行一事一议、民主集中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。若意见分歧较大,应暂缓决定,经进一步调研、论证、沟通后,再提交会议讨论决定。

第十一条 学院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人员为会议秘书,完成第五章的相应工作要求。

第四章  纪律监督及责任落实

第十二条 党政联席会议召开时,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议制度,按时到会,因故不能到会时,应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。

第十三条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,议事时,凡涉及本人及亲属的问题,本人应主动回避。对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向外传播或泄露,违者追究其责任。

第十四条 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做出的决定,会议成员应严格执行。因特殊原因需改变的,应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。

第十五条 会后主持人应向未出席会议的成员通报会议的情况及决定。会议做出的重大决策应及时向联系校领导汇报。有关会议精神应及时向师生员工传达,发挥师生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。

第十六条 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,按照学院党政各自履行的主要职责及班子成员分工落实到人,由负责人组织实施,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党政联席会议通报。

第十七条 院长和书记应根据其职责分工,督促检查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。对不遵守执行集体决定,或未能履行自己职责,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,应追究责任。

第十八条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,纳入学院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及任期考核内容。

第五章 会议及档案规范

十九 会议准备与程序

会议议题清单。各分口部门或领导与主管领导商议后,提出需要上会的议题或事项,会前报给会议秘书。会议秘书整理议题清单后,由院长和书记共同审定未经审定的议题不列入会议议程。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议题清单组织议决。

会议材料。需要材料支撑或参考的议题,由提出议题或事项的部门或领导向会议秘书提供相应的材料。会议材料由会议秘书准备和打印。本着节约原则,视情况需要提供一份或多份材料,供议决时作为参考依据。

议题讨论程序。主持人宣读议题,并组织议题讨论;秘书或相关人员,对议题进行介绍或报告;相关负责人对议题进行补充或说明;与会者广泛讨论,发表意见;主持人总结讨论情况和议决结果,对暂时不能形成决议的议题可以确定下次议决的时间。本议题讨论结束,进入下一个议题;若议题全部完成则休会。

第二十条 会议记录和纪要

会议秘书负责会议清单和材料的准备、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。

会议记录用专用记录本,按照会议清单、讨论情况、议决结果等进行详细、准确的记录,尽可能体现情景再现原则。

会议纪要按照规范模版要求形成,并及时完成签字确认。

第二十一条 会议档案管理

每次会议形成一套档案;每套档案必须包括:①会议清单;②会议讨论材料(支撑材料);③会议签到表;④会议记录复印件;⑤会议纪要。每套档案完备后,及时提交学院档案室专门管理。

会议档案整理形成和提交由会议秘书负责。档案管理由档案室管理员负责。

章 附  

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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