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8日下午,学院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在格致楼811准时举行,本次会议由学院党建组织员李瑞老师主持,分党委书记何加明教授莅临指导。
会上,李瑞结合党建工作及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实际,详细向支部书记介绍了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指出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要善用“党言党语”,提高组织生活记录的规范性,并严格贯彻程序规范要求,妥善处理和保管党员档案,确保档案的准确性。同时,要深入学习《条例》,明确职责,担起责任,提高党建工作的质量和效率。
分党委书记何加明强调《条例》是党建工作的根本遵循,党支部要做好师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,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,积极发挥党支部示范带动作用。并就学习贯彻《条例》工作作出部署安排。一要抓学习,确保学院分党委、党支部和党员干部师生深入领会《条例》精神,全面掌握《条例》内容;二要抓认识,明确《条例》为学院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,确保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精神不跑偏;三要抓落实,以贯彻落实《条例》为契机,进一步完善学院党的组织体系、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,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学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、实现高质量发展。